公司成立

2019-05-08

  二0一九年五月六日在本公司会议室召开股东会会议。会议由股东谭英杰召集和主持,记录人张蕊。


  本次会议已于15日前按《公司法》的有关规定通知了全体股东。


  会议应到股东2人,实到股东2人。股东谭英杰、张蕊全部出席。


  会议就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和公司组织机构等问题,股东按出资比例行使了表决权。


  代表100%表决权的股东同意通过如下决议:


  一、同意设立千木生态环境建设有限公司。审议并通过了千木生态环境建设有限公司章程。


  公司章程是全面指导公司活动和对外进行交往的基本法律文件,对公司股东、执行董事、监事、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。


  二、公司注册资本5000万元,全部由股东认缴。


  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。


  三、公司不设董事会,设一名执行董事。执行董事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


  股东会对拟任公司执行董事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。拟任公司执行董事符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》第一百四十六条和《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登记管理规定》第四条规定的任职条件。在以上审查的基础上,决定谭英杰为公司执行董事。


  公司不设监事会,设一名监事。


  股东会对拟任公司经理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。拟任公司经理符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》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任职条件。在以上审查的基础上,经执行董事提名,公司聘用谭英杰为公司经理。


  股东会对拟任公司监事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。拟任公司监事

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》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任职条件。在以上审查的基础上,决定聘用焦东勃为公司监事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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